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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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问:为什么要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答:依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5〕140号),自2025年10月1日起,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2200元调整为2400元。因此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相应提高至2400元。

二问:调整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是多少?

答:调整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40元,其中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各不低于120元。

三问: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2400元为缴存基数,按5%的比例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缴存2400×5% =120元,合计月缴存额为240元。

四问:本次调整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答: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调整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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