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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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东营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一、审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胜利油田分中心)2023年度工作报告;二、审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胜利油田分中心)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三、审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胜利油田分中心)2023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6个科,7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65人(不含胜利油田分中心),其中,在编43人,非在编22人。

胜利油田分中心为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后勤管理单位,设3个科,1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49人,其中,在编185人,非在编26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4年,新开户单位884家,净增单位395家;新开户职工3.29万人,净增职工-0.04万人;实缴单位6670家,实缴职工43.10万人,缴存额102.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29%、-0.09%、3.47%。2024年末,缴存总额1072.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54%;缴存余205.70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

市中心新开户单位878家,净增单位394家;新开户职工3.15万人,净增职工0.95万人;实缴单位6538家,实缴职工28.50万人,缴存额47.1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41%、3.45%、6.1%。2024年末,缴存总额406.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12%;缴存余额129.71亿元,同比增长13.9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胜利油田分中心新开户单位6家,净增单位1家;新开户职工0.14万人,净增职工-0.99万人;实缴单位132家,实缴职工14.60万人,缴存额55.1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76%、-6.35%、1.32%。2024年末,缴存总额665.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03%;缴存余额75.99亿元,同比增长8.3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

2024年,21.3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0.58亿元,同比增长0.9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8.78%,比上年减少1.98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866.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25%。其中:

市中心10.5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31亿元,同比增长-1.3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41%,比上年减少5.03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276.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6%。

胜利油田分中心10.7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9.27亿元,同比增长2.4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9.35%,比上年增加0.98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589.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1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5万笔22.4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6.67%、26.95%。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万笔17.9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1.05%、21.70%;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0万笔4.5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4.44%、42.33%。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83亿元。其中,市中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14亿元,胜利油田分中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69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15万笔322.47亿元,贷款余额131.4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04%、7.48%、1.2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3.88%,比上年末减少6.66个百分点。其中:

市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3万笔205.92亿元,贷款余额94.2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43%、9.54%、5.3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67%,比上年末减少5.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7家。

胜利油田分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3万笔116.55亿元,贷款余额37.1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88%、4.02%、-7.8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8.87%,比上年末减少8.6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277笔12188.7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1041.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2601.17万元。其中:

市中心发放异地贷款217笔9583.6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4028.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1977.15万元。

胜利油田分中心发放异地贷款60笔2605.1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012.6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624.02万元。

(四)资金存储

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7.246亿元。其中,活期0.03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157亿元,1年以上定期46.54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507亿元。其中:

市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37.794亿元。其中,活期0.03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657亿元,1年以上定期20.94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1.160亿元。

胜利油田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39.452亿元。其中,活期0.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500亿元,1年以上定期25.60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9.347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3.88%,比上年末减少6.66个百分点。其中:

市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2.67%,比上年末减少5.9个百分点。

胜利油田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48.87%,比上年末减少8.6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4年,业务收入56823.45万元,同比增长8.28%。其中,市中心35938.82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20884.63万元;存款利息14308.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2511.05万元,其他3.6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4年,业务支出32420.17万元,同比增长12.27%。其中,市中心21185.09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11235.08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9292.46万元,归集手续费1203.6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914.52万元,其他9.59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4年,增值收益24403.28万元,同比增长3.40%。其中,市中心14753.73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9649.55万元;增值收益率1.25%,比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817.5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585.75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371.4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2771.40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上缴2600.00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814.4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2780.08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11166.26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提取211613.8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6441.27万元,同比增长6.6%。其中,人员经费929.32万元,公用经费4726.35万元,专项经费785.6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343.0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29.32万元、61.08万元、352.63万元;胜利油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098.2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665.27万元,专项经费432.9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9.84万元,逾期率0.0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814.43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39%,国有企业占41.15%,城镇集体企业占2.02%,外商投资企业占0.7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6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1%,灵活就业人员占0.23%,其他占6.55%;中、低收入占99.25%,高收入占0.7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62%,国有企业占10.21%,城镇集体企业占5.61%,外商投资企业占1.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4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8%,灵活就业人员占0.35%,其他占15.93%;中、低收入占99.86%,高收入占0.1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6.9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9.15%,租赁住房占8.5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6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0%,其他占0.7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9%,高收入占0.91%。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9.3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53%,比上年末增加1.2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644.9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58%,90-144(含)平方米占50.23%,144平方米以上占43.19%。购买新房占58.80%,购买二手房占41.2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5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4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96%,30岁-40岁(含)占42.02%,40岁-50岁(含)占15.48%,50岁以上占3.5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6.7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3.30%;中、低收入占99.47%,高收入占0.53%。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8.63%,比上年减少10.8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市中心: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等情况

通过租房“全额取”“定额取”“实际支付取”等形式,支持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应提尽提”。2024年,我市租房提取创历史新高,租房提取36849笔、1.46亿元,同比增长40.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东营市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办理。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购房提取由“先付后取”的“报销模式”转变为“先取后付”的“直付模式”,最大限度的减轻了购房人前期资金周转的压力。2024年共办理业务41笔,金额610.69万元。优化公积金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可按照本市购房提取政策申请提取公积金,不再受户籍地、工作地限制。2024年共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774笔,1.09亿元。

2.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1)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由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我市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万元。2优化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在月缴存额×剩余工作月数×调整系数的基础上,增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系数的计算公式,目前确定系数为15倍。(3)放宽多子女家庭贷款认定条件,取消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限制。多子女家庭贷款优惠政策享受一次。(4)调整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住房套数认定范围由东营市行政区域调整为按县区认定。5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6)调整“商转公”业务办理范围,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时间的限制。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进一步强化服务。一是积极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先后实现“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等多项跨部门应用场景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服务。二是开发整理商贷网上自主提取签约、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等业务的线上办理。三是公积金服务事项下沉受托银行99个网点,在银行网点开设公积金服务旗舰店,让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

2.开展多元化宣传。一是举办政策宣传月和政府开发日活动,开展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楼盘“五进”宣传,发放业务办理、权益维护等宣传册10万余份,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二是针对“商转公”“租房提取”等热点问题制作“河东东 海营营”系列动画政策解读视频6期,联合政务中心制作视频短剧14期,在微信公众号、网站、政务大厅宣传栏等发布播放,通俗易懂解读公积金政策。三是借助“行风热线”“做客东营台”等平台,精准解读公积金政策。

3.持续提高公积金业务网办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缴存单位和职工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市公积金中心依托数据赋能、信息共享等技术,通过各县区管理部大厅持续推进线上业务覆盖,努力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好办易办、秒批秒办,实现更加便捷的“掌上办”“线上办”,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业务网办率。截止2024年末,全市综合业务网办率达90%,个人业务网办率超过95%。

4.强化逾期贷款管理。推行“1234”工作法,成立逾期贷款催收工作专班,建立催收资料档案库和个人征信共享档案,严把“预防关”“审核关”“催收关”三个关口,强化与内部数据、法律顾问、房地产企业、银行四方联动,贷款逾期率同比下降53%,守牢缴存职工“钱袋子”。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好的成绩。2024年末,根据住建部全国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发布的“数据质量评估(新)评分”报表,东营中心的数据质量评分达到100分。一是建章立制,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规范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先后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专题培训和集中整改、印发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二是压实责任,坚持协同联动、源头管控、闭环管理。通过“技术约束+业务规范”双管齐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分级整改原则,确保持续推进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三是积极加强与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汇报交流,学习借鉴省内公积金中心的经验,特别是在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相关人员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数据回传对问题数据精准定位并深入分析研究解决。

2.业务系统实行“双准入”管理效果良好。东营中心2021年实施“双准入”安全管理制度以来,已办理网点准入43个,人员准入466人次,微机等设备准入60套。“双准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践,强化了对公积金业务的安全准入和动态管控,实现了对公积金业务网点、人员和设备的闭环管理提升了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打通了基层公积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缴存单位和职工节约了办事成本,实现了服务群众与安全管理的双赢。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复审通过“省级文明单位”;中心在山东省公积金行业第一届服务技能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多名同志获得“优秀选手奖”;中心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3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单位;3项行业文明创建典型经验做法获省住建厅通报表扬;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功能在2024年先后入选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典型案例、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经验做法、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与电子印章应用功能,在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山东分赛东营选拔赛中荣获数字机关赛道三等奖;2名同志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记功奖励;6名同志在市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获嘉奖奖励;1名同志被市妇联评为2023年度全市三八红旗手;1名同志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3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4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笔。

胜利油田分中心: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等情况

1.强化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及青年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按月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2024年新市民及青年人租房提取共计6004人14057.03万元。

2.职工家庭除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自住住房外,在本县区内无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所购自住住房县区内无其他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按照胜利油田构建新型后勤服务管理体系要求,2024年胜利油田将住房公积金业务融入到胜利油田13个服务大厅2个服务受理点。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提取政策执行东营市中心缴存、提取等相关规定,缴存基数上限33583元,下限4416元。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在东营市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3.当年贷款政策及贷款条件调整情况:①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由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高品质住宅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一人60万元,两人90万元。②放宽多子女家庭贷款认定条件,取消其中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限制。③调整住房套数认定范围。我市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原为东营市行政区域,现按县区认定。

4.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父母加装电梯的,子女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进一步扩宽服务渠道,推行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精简业务办理手续,新增提前退休提取和终止劳动关系线上提取。

2.主动作为精准服务,到新成立单位开展公积金业务现场指导服务。

3.持续优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管理,完成1527个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返还,有效保障了员工权益。

4.督导规范12329服务热线问题反馈闭环管理及时回应员工关切。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调整信息系统,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额度、预提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模块调整。

2.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为住建部以及各中心本年度重点工作,依托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检工具、自查工具、电子稽查工具等开展数据质量监测,及时发现、纠正数据质量问题。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用住建部数据质量检查工具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合格率已达 95%以上,数据质量评估分数已达99.43%,居全省前列。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胜利油田分中心荣获东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赛团体一等奖,2名职工荣获省部级住房公积金业务大赛二等奖并荣获东营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能手称号,1名职工荣获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礼仪之星称号,1个服务网点荣获胜利油田工人先锋号,1个服务网点荣获胜利油田管理局工人先锋号,4个服务网点荣获胜利油田管理局三八红旗集体,2个服务网点荣获胜利油田文明集体,6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兵,3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业务能手,4个服务网点荣获胜利油田先进班组,3个服务网点荣获胜利油田管理局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服务网点荣获胜利油田管理局银牌基层单位,1个服务网点荣获胜利油田基层建设先进单位。1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三八红旗手,1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优秀共产党员,1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班站长业务竞赛(专业化组)三等奖,2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高质量发展劳动竞赛个人三等功,4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劳动竞赛个人三等功,4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新型后勤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劳动竞赛标兵,1名职工荣获胜利好人荣誉称号,3名职工荣获2024年胜利油田高质量发展劳动竞赛标兵,4名职工荣获胜利油田劳动竞赛标兵。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8日

相关链接:东营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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